机关各党支部:
近期,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豫财院党〔2023〕70 号),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通知》,对主题教育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结合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按照通知要求,校属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于9 月 8 日前召开,会前要主动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并邀请校领导参会指导。会后15 天内将会议情况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后以 PDF 形式发送至 hnczzzb@hafu.edu.cn。联系人:李建党;联系电话:69303607)。
2.机关各党支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于9月8日前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7天内,向机关党总支报送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复印件(上报材料可以PDF形式发送至xzydzz@ hafu.edu.cn,联系人:罗先立、刘辉)。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个人发言提纲由各党支部收集归档。
机关党总支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