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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春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24-03-27 16:13  

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学校《关于举办2024年春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举办2024年春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机关党总支

                                   2024年3月27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举办2024年春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举办2024年春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基本条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年满十八周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同时要注重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现和培养好苗子,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和教育,壮大积极分子队伍,提高积极分子比例,为发展党员提供更加广阔的选择空间。

2.推荐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和党总支审议后报组织部备案。

3.确定时间:3月30日前

二、培训时间

各分党校结合自身党员发展工作,自行安排培训时间,原则上4月15日前完成。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各二级党组织和分党校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培训内容。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要求”为培训重点,使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更深刻的理解,引导学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端正入党动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培训要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为重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注重爱国主义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国家安全等意识形态方面教育培养,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培训形式

1.理论教学、视频学习:以《入党培训教材》为主,在系统讲述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形势政策教育等方面的讲座。视频教学可观看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片、红色教育片和国家改革开放纪录片等。

2.志愿者服务、自学研讨:各分党校可适当安排校内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网”等线上资源开展自学。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我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等主题进行集中研讨,并撰写不少于800字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学习心得由各分党校存档,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四)培训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各分党校为单位开展,由各分党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教学安排、教学和考试任务。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按便于学习原则,参加任一学院分党校培训。

2.各学院分党校可邀请分管(联系)校领导上党课。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应按要求上党课。

四、报送材料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完成后,于4月10日前报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课程表》(见附件2),培训工作完成后于4月20日前报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成绩表》(见附件3),完成相关材料审批领取等工作。

2.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至组织部301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nczzzb@hafu.edu.cn。联系人:李建党;联系方式:0371—69303607。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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