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机关党总支下发了《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校发展中心任务等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党日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综合档案馆(校史馆)党支部于10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赴郑州党史馆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同志们深入了解了党在中原大地的奋斗历程,深刻感悟了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大家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校守史"的职责使命。
二、追寻红色足迹,砥砺初心使命
机关党总支与外事处党支部于11月4日联合赴巩义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同志们被革命先辈的英勇事迹深深感动,进一步强化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历史使命感。大家表示要继承革命传统,以实际行动服务学校发展。
三、深学全会精神,推动工作实践
校长办公室党支部于11月11日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研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系统解读了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要求办公室同志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学校中心工作,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中走在前、作表率。
机关部分党支部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机关党总支将继续深化主题党日活动成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要求
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要求
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时应严格落实如下要求。
一、开支范围和标准
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1.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2.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3.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5.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6.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7.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二、支出项目执行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2.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3.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4.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5.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6.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