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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3-05-19 18:00  

各党总支、分党校: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新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新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2023年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新党员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化对党的认识,了解党内生活的规矩、原则和要求,增强对党的感情,提高政治素质,提升党性修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党员先进性,在和谐校园建设和我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等有关的各项活动,展现“财金”学子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时间、对象和地点

1.时间:5月22日至31日

2.对象:2022年度发展的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校外实习的学生党员暂不参加集中学习,但需要自主完成学习任务)。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本次培训班由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党校举办,各学院党总支、各分党校协办,以集中授课、视频教学、交流研讨、志愿服务、自主学习等形式,内容重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各党总支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全程参与培训工作,组织参训学员按时参加集中授课,认真组织视频学习、小组讨论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做好考勤管理。

2.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开展自主学习,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天书面请假,由所在党总支审批。集中学习期间请假超过1次或出现旷课及严重违反党校纪律等情况的,不予结业。

3.集中学习结束后,参训学员要围绕培训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并上交一篇党性分析材料(1500字左右,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不得抄袭)。

4.请各党总支于6月1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含召开组织生活会现场照片)和党性分析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hnczzzb@hafu.edu.cn。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新党员培训班计划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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